12月17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印發DRG/DIP付費示范點名單的通知》,確定了DRG/DIP示范點城市名單。
《通知》指出,示范城市要加大改革創新力度,不斷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向縱深發展。著力在實現DRG/DIP付費醫院、病種全覆蓋,著力在落實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和工作機制,著力在提高專業能力和信息化水平,著力在促進DRG/DIP改革在醫療機構順利落地方面率先取得明顯進展。
要同步完善總額預算管理、協議管理、付費審核、月度預結算和年度清算等相關工作制度。要積極開展績效評價、成效評估和風險評估,深入研究改革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總結改革成效,耐心傳授工作經驗。
DRG/DIP付費示范點名單如下:
DRG示范點18個,具體包括北京市、河北省邯鄲市、山西省臨汾市、遼寧省沈陽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江蘇省無錫市、浙江省金華市、山東省青島市、河南省安陽市、湖北省武漢市、湖南省湘潭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四川省攀枝花市、貴州省六盤水市、云南省昆明市、甘肅省慶陽市、青海省西寧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直屬統籌區(駐烏魯木齊市)。
DIP示范點12個,具體包括河北省邢臺市、吉林省遼源市、江蘇省淮安市、安徽省宿州市、福建省廈門市、江西省贛州市、山東省東營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邵陽市、廣東省廣州市、四川省瀘州市、貴州省遵義市。
綜合DRG/DIP示范點2個,具體包括天津市和上海市。
此外,烏魯木齊市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聯合示范點城市。
通知鏈接:http://www.nhsa.gov.cn/art/2021/12/17/art_37_7497.html